肥瘦最好是三七分,然后冷水焯水,煮到大概八分熟……
一道道工序在脑海中闪过,再次尝到这个味道,自己却再也回不去了。
李恪微微叹息一声。
大多数时候,食物往往是最能回想起家乡的东西。
这模样,倒是让一旁的熊二挠了挠头。
“殿下,俺做得咋样?”
“你做得很好,往后你就是我们【有间酒楼】的掌勺大厨了。”
听见这憨厚的声音,李恪回过神,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说起眼前这个熊二,倒也真的算李恪的运气。
大概四天前,李恪与霍去病一同出去逛街,路过一个巷子的时候,看见了生火做饭的熊二。
当时的他,正切着不知从哪里捡来的烂芦菔,那熟练并且快速的刀功,一下就吸引了李恪。
并且一旁的霍去病,同样也露出赞叹之色,夸赞熊二的刀功了不得。
只是当时熊二的模样,活脱脱就是个乞丐。
当然这个乞丐比较胖。
见到了这一幕,李恪索性就向他扔出了橄榄枝。
熊二也不矫情,听说能管吃管住,直接就跟着他回到了王府。
至于他的身世,则是一问三不知。
李恪倒也没去深究,对方能长那么大个子,说明以前的伙食肯定不差,然而现在却沦落为乞丐。
要么就是家道中落,要么就是被人养不起丢出来了。
当然,在李恪看来后一个可能性不大,这么好的刀功,去哪个酒楼的后厨肯定都有一席之地。
而在带回来之后,李恪又发现熊二的悟性十分不错,无论是什么菜肴,他只需要看着自己做个两三次,就能够模拟出七八分味道。
这个天赋就十分牛逼了。
于是乎,李恪索性开始教授熊二,让他来当自己酒楼的掌勺。
视线回到厨房。
“好耶,熊二多谢殿下!”
听见李恪的答复,熊二顿时激动地跳了起来。
“好了好了,再跳地板都要塌了,虽然任命你为掌勺,但你也不能因此懈怠。”
“可以根据自己见解,创造出新的菜肴,每有一道新菜,本王就奖励你一贯钱!”
李恪看着他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