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玫瑰型重瓣花,复古黑红的丝绒雾面,开放度上乘,不难看出经过了长时间的精心栽培。因为色彩与质感皆很特别,时闻很轻易就能认出,他在伦敦别墅养过同一个品种。
“oldfaithful”霍决低声告知,“它的名字。”
时闻没有伸手去接。
两个人一坐一立,面对面朝向彼此。霍决视线微低,右手撑在她腰侧,呈现一个看似留有余地、实则无处可藏的拥抱。
时闻掀起眼皮,不轻不重地打量他,以及他手中的花。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开口说了踏上江心岛后第一句话,“什么时候种的?”
“去年初冬。”霍决耐心道,“分株时间晚了些。本来还担心萌不出新芽,结果长得还不错。”
云城地处亚热带沿海,气候湿暖,没有充足的休眠和春化条件,其实并不那么适宜栽种芍药。
但它被养得血肉丰满。
很漂亮。
时闻默了默,手指不自觉抚上花瓣边缘,“养得好好的,剪它做什么。”
“为你养的。当然要在最漂亮的时候送你。”霍决言语和气息都很轻,目光也淡,不带多少压迫性的重量,“况且,它又不止开这一次。”
芍药是宿根植物。
每年尽力决绝地开一次花。捱到严寒季节,就完全抛弃自己在地面的花叶茎,保存根部,以萌蘖越冬。这么静静休眠,待到翌年春夏,再萌新芽,再度开花。
多有生命力的活法。
时闻不是对植物感兴趣的类型。这是有一年生日她想念妈妈,霍决冒雨等在墓园门口,替她拭泪时告诉她的。
“我们在伦敦一起看过它死。”他俯首凝视,一双黑耀石般的眼睛深不见底,“你要是愿意。明年春天,我们可以看它重新再活一次。”
闪电在乌云间滚动,或银白,或绛紫,弯弯曲曲指向大地。雷霆连绵而遥远,穿不透厚实的钢筋水泥,只传来大提t琴摔裂般的低鸣。
时闻眼底氤氲着夜雨的水色,心口空跳,薄唇轻抿,“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是这么念旧的人。”
霍决唇边折起淡笑,俯身去吻她眼睛,眼底却无笑意,“你把我想得太坏了,bb。”
时闻没躲,只本能地眨了眨眼,“向前看又不是什么坏事。”
“当然。”霍决意味不明地,分不清是赞同抑或讽刺,“如果你没有迷路的话。”
时闻定定回视,念头还混沌着,手却不由自主覆上他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