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宁远侯府有一块祖传的丹书铁券,故每次犯案,这块丹书铁券都帮助顾家人免了牢狱之灾。但丹书铁券也不是万能的,朝中不可能重用一个品质卑下,道德低劣之人为官,先帝为了堵住悠悠众口,遂罢免了顾廷烨的所有职务,如今顾廷烨只是一个闲散侯爷,空有爵位却无实职。
而在任露娘案之后,众人更是惊讶于顾廷烨和盛明兰夫妻俩如此丧尽天良,且视国法于无物,不仅私自虐打虐杀下人,还为了掩盖真相,居然在公堂之上串供作伪,此案震惊朝野,连新帝都觉得面子上挂不住,愤而罢免了顾廷烨两个儿子的官职。如今父子三人一同赋闲在家,门庭冷落。甚至盛大娘子身边的绿枝出门办事,都总觉得有人在背后对自己指指点点。
而眼下宁远侯府还有一道官司没有结清,那就是顾廷烨同父异母的妹妹状告顾廷烨犯有恶逆之罪,当年设计杀害了顾廷炜的两个孩子及其继母小秦氏。
其实顾廷炜两个孩子的案子,几年前就开封府就曾经重审过,当时的证据表明,谋害这两个孩子的的确是余方氏一人,顾廷烨从未参与。而如今又要重审此案,很多人都担心,会不会影响开封府包大人的名声——毕竟包大人曾经错审案子,传出去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面对外界的这些流言蜚语。包大人只以八个字回应: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众人便明白,包大人是下定了决心重审此案,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而此案毕竟时隔多年,很多相关证人都散布在天南海北,要重新聚集这些证人,尚需时日。
而顾廷灿这边,也提出了新的证据:两个孩子的生身母亲朱氏、余嫣红的陪嫁巩红绡、向嫂子、玲儿,以及其他当年留在小秦氏身边伺候的下人等。
在其他证人到京城之前,包大人先提审了这些人。
根据顾廷灿的供词,那年小秦氏病入膏肓,她去见母亲最后一面,是母亲亲自告诉她,顾廷炜两个孩子的死和顾廷烨有直接关系。但当中细节,小秦氏还没有来得及对顾廷灿说清楚就撒手人寰了。但小秦氏临终时身边还有很多侍奉之人,他们一定知道什么。
包大人便逐一审问了向嫂子等小秦氏身边的旧人,根据他们的供词,包拯大概还原了当年的真相:小秦氏生前,顾廷烨最后一次拜访了小秦氏,亲口承认,是他设法以余嫣然的名义给余方氏送了几回东西,让小秦氏误以为余方氏在余家还有分量,故故频繁邀余方氏入府商议害人之事,给了余方氏动手害死两个孩子的机会。
也是顾廷烨,命余四太太带着余嫣红的陪嫁巩红绡去对余方氏说了一些话,让余方氏对小秦氏恨之入骨,动了杀人之心。
可即使这些事情是真,也未必能定了顾廷烨的罪,毕竟顾廷烨并没有亲自动手,余方氏也并没有和顾廷烨商量过,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定性呢?
公孙先生认为,不如查阅之前的卷宗,看看有没有类似的案例。故包拯和公孙策在办案之余,夜以继日查阅卷宗,终于找到了一例类似的案子。
数十年前,本朝曾经发生过一桩奇案:有一男子在家中莫名其妙包庇,经过仵作验尸,发现他是中毒身亡,此人中毒时,手里还拿着一个打开的盒子,经过官府鉴定,这是一个机关盒子,一旦打开,里面见血封喉的毒粉就会喷出,要人性命。而此机关盒子的主人正是死者的妻子,于是他的妻子就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而经过官府调查又发现,妻子并非机关盒子的真正主人,而是十年前女子的表哥寄放在女子这里的。原来在十年前,这女子曾与表哥有过婚约,但因为一些缘故,二人最终没有结亲。表哥对此女子怀恨在心,心生歹意,便将机关盒子交给女子保管,假称这里面是一块上好的美玉,让女子千万不要打开。而一旦女子真的心生贪念,打开这个盒子,便会中机关身亡。
没想到此女子十分信守承诺,整整十年也没有打开盒子,而且婚后也叮嘱自己的丈夫,千万不要打开这个盒子。而女子的丈夫在打扫家中旧物时,一时好奇,打开了这个盒子,不幸中毒身亡,酿成惨祸。
官府逮捕了那女子的表哥后,此人坚持辩称自己并未故意害人,因为他之前已经千叮咛万嘱咐让女子千万不要打开盒子,只要不贪心打开盒子,就不会中毒。
而当时审理此案的官府却认为,此人纯属诡辩,是他提供了致人中毒身亡的条件,又有让开盒之人身亡的动机,而且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以投毒杀人之罪判了其斩立决。
顾廷烨身上这桩案子,恰与此案有异曲同工之妙。
根据下人们的口供,顾廷烨亲口说过:“但从我得知余方氏装作跟你要好时,我就知道她一定存心报复。”这句话足以证明,顾廷烨为朱氏杀人提供了条件,甚至是背后的主谋之一。
更重要的是顾廷烨曾经对小秦氏说过一句话“你可以毫不犹豫的置旁人的骨肉于死地,旁人却不能还手?”
“还手”二字即可对顾廷烨定性,顾廷烨的确是对两个孩子动了杀心。
但要真的定罪,还需要其他证据。
随着对向嫂子等人的取证告一段落,散布在天南海北的其他证人也一一被押解回京。
首先受审的是当年余嫣红的陪嫁媵妾巩红绡,巩红绡自那年被余四太太带回登州以后,被余四太太安排嫁给了一个老实的庄户人家,过起了平凡的小日子。虽天高路远,但京城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还是会偶尔传到登州,不过这都与巩红绡无关了,是以巩红绡做梦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自己还会被召回京城,为当年的案子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