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巧同学,坐前面好好的,你为什么要换?”班主任有点不悦。她眼里的好学生是高小兰那样的,上次还拿了年级第一,是她的得意门生。林巧要不是跟她坐在一起,多一眼都不带瞧的。林巧也不介意她不友善的目光,故意捂着鼻子说道:“因为我身边有股怪味,太臭了。”说着,还故意看了一眼高小兰。高小兰脸上长疙瘩,正在吃中药,身上的确有股中药味。顿时,教室里爆发出哄堂大笑。“好了,既然你要换,那就去最后一排。”班主任没好气地命令。林巧抱起书包,往最后一排走去,没想到只有一个空位,同桌是一位叫李剑锋的男生。这个男生高一的时候,各种逃课旷课,抽烟喝酒,打架斗殴无恶不作,这个学期却突然转了性,每天都来上课,从不迟到早退。“你好。”林巧落座,他竟然还主动打了招呼,还帮忙拉椅子。林巧勉强笑笑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嫂子开学的时候跟她说过,学习从来都是自己的事,别指望老师会特别辅导,坐后面也无所谓,她决定潜心钻研,争取今天能考个好成绩,说不定能有机会参加县里工厂招工。随着婚礼日子临近,王秀芬做的衣服都陆续做好了。有新郎新娘两口子的,也有自己和林巧的。姜宁说了,借这个机会,一定要给每人置办几身衣服。王秀芬穿上红色的绸缎上衣,扣上盘扣,她眼泪都要流出来了。“没想到,这辈子我还能穿上这么华丽的衣服。”罗婶露出羡慕的眼神:“哎呦,想当年铁钢娶媳妇,把家里的钱都用来置办家具、棉被了,哪有钱给自己买衣服,身上的衣服都是补丁摞补丁。”王秀芬安慰她:“你不是还有一个儿子,到时候我也给你做一件。”“我哪有那个福气啊!”罗婶忙摆手,“上次赔高队长家五百块,几乎扒了我一层皮,给光明存的媳妇本,全搭进去了。我都愁,这孩子啥时候能娶上媳妇!”“妈,你别操心我的婚事了,我说了这几年不考虑!”一个粗犷的男声突然响起。罗光明提着两只野鸡突然出现。罗婶看到野鸡,两眼放光:“儿子,这是哪来的?”“从山里抓的。”罗光明说完,姜宁和林琛也经屋后竹林回来。林琛手里提的更多,有三只野鸡,两只灰兔子,他背上的背篓里也是满满当当。他把背篓里的东西倒出来,是当地十分难得的一种菌子枞树菌。这枞树菌味道鲜美,却十分难找,对生长环境要求比较苛刻,简直是可遇不可求。没想到,姜宁一口气采了十来斤。还有木耳,人们偶尔会在朽木底下摘几朵,但像今天一样,一大丛,起码三四斤的情况,极为罕见。林琛将枞树菌和木耳分出一点,让罗光明拿回去。罗光明都不好意思了,“琛哥,要不是嫂子,我这两只野鸡怕是都抓不到,哪好意思要这么多。”“让你拿,你就拿着,这些东西又不能卖,还不是得吃掉了。枞树菌新鲜吃更好吃,木耳也不能过夜,不然有毒,你就赶紧拿回去吧。”林琛觉得他真墨迹,东西放在他手上,把他往外推。罗婶看了直笑:“你们家宁宁真是福星,以前哪见过这么多野味,今天我们也跟着沾光了。”东西分完,罗婶跟罗光明回家。王秀芬把新衣服收好,开始烧水。姜宁让她歇着,自己烧火,被她一把推开了,“灶膛都是灰,别把你衣服弄脏了。”“妈,外面的人都说,家里的家务活都是你干,我可不想留骂名!”姜宁拉着她衣角撒娇。王秀芬做出惊讶状:“谁?哪个不要脸的在背后嚼舌根,我去挠死他!别听他们那个,他们就是嫉妒,他们没有那个好命,娶到这么好的儿媳妇,就贬低别人找心理平衡!家里能有多少活,水阿琛挑了,衣服你们自己洗了,就做个饭能有多累!阿琛不娶媳妇,我还不吃饭了咋的!”姜宁附和:“对,妈说得对,现在的妈不是以前那个被奶欺负的小媳妇了,现在是我们家的顶梁柱了。”林琛看锅里水烧开,将一只野鸡放进去,烫了一圈,准备拔毛,“妈,你看你现在脸蛋光滑的,一点皱纹都没有了,你这么年轻,是不是考虑找个伴了。”算起来,王秀芬已经守寡十多年了。王秀芬老脸一红:“说什么呢,我这么大一把年纪,还找什么找!”口上这么说,心里却很高兴。其实村里也有她这种情况,一般男人死了老婆,过几年都会再娶一个,寡妇再嫁却要承受更多的风言风语,有些儿子,怕被人说闲话,是明确禁止自己母亲有这方面想法的。关键怕儿媳妇背后埋怨,不给看孩子,老不知羞的。姜宁知道,王秀芬前世有多苦,被林周氏磋磨,回城后虽然把她带走了,但她每天呆在家里,没有朋友,最后在第一次孙子意外去世后,也跟着去了。在城里住着的时候,隔壁倒是有一个叔叔对她比较照顾,如果他们有缘分,应该两年后能见面。很快,林琛将山鸡的毛全拔了,又把锅拿下来,直接放在火上烤,将身上的杂毛烧掉,烧得滋滋冒油。山鸡挺肥,起码有四五斤。几个人一致商量,来一个山鸡炖枞树菌。想想那滋味,林琛都流口水,记得上一回吃这个,还是十多年前,父亲在世的时候。就在几个人配合,将鸡砍了撒上枞树菌开始炖的时候,外面传来虎子的叫喊声:“琛叔,快去看看吧,知青点打起来了。”“虎子,什么情况?”林琛边洗手边问。虎子小脸跑得通红,呼哧喘气:“是是涛叔和高连长打起来了,我叔让我来叫你。”林琛脸色一沉,高宝亮平时特别注重团结社员,怎么会和林涛打起来?:()囤货重生,娇知青在七零被糙汉宠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