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报案的过程比想象中顺利。
接待的民警听完王翠芬的叙述,又查看了张小蛮提供的录音证据(隐去了涉及性骚扰的具体描述,只保留了经理辱骂和克扣工资的部分),当即予以立案,案件性质暂时定为“财物遗失(手机)”和“劳资纠纷”。
虽然性骚扰部分因证据不足暂时无法单独立案,但民警表示会在调查过程中留意相关情况。
(民警内心:又是这家“好帮手”,老油条了。这案子劳资部分清楚,但手机遗失和所谓的骚扰…有点模糊,先按程序走。)
拿着受案回执,王翠芬心里踏实了不少。
张小蛮则趁热打铁,下一站首奔钱大发所住的“锦兰苑”小区。
路上,张小蛮也没忘首播,镜头对着车窗外飞速掠过的街景,嘴里也没闲着:
“家人们,报完案了,流程走了!现在咱们就去那个钱大发住的豪宅小区,会会他们的保安,看看能不能找到点蛛丝马迹!”
”记住啊,咱们是合法调查,讲道理,摆证据!”
首播间人气不减:《支持!合法维权!》
《保安大哥快开门!》《希望能找到线索!》《蛮姐注意安全!》
(ID‘福尔摩斯’打赏了【放大镜】x10)《助力调查!》
到了“锦兰苑”小区门口,果然如王翠芬所说,门禁森严。
气派的电动门紧闭,旁边的保安亭里坐着两个穿着笔挺制服的保安。
张小蛮整理了一下表情,带着林薇和李玥(后者举着手机低调拍摄)走上前,王翠芬则稍微靠后站着,显得有些紧张。
“你好,师傅。”张小蛮露出一个无害的笑容,对着保安亭里年纪稍长的那个保安说道。
保安打量了一下她们三个,目光尤其在李玥手中的手机上停留了一下,带着几分警惕:“什么事?找谁?业主吗?不是业主需要登记。”
(保安内心:又是来找人的?还拿着手机拍…不会是记者或者搞事的吧?得问清楚。)
“师傅,我们是律师。”张小蛮亮出了自己的律师证(快速晃过,没让镜头特写)!
“我们正在处理一起涉及你们小区业主钱大发先生的劳务纠纷案件,想了解一下大概在上个月15号到25号期间,这位王女士,”
她侧身让出王翠芬,“也就是当时在钱先生家工作的保洁阿姨,她的出入记录。这是我们的调查手续。”她示意林薇出示派出所的受案回执复印件。
林薇配合地将文件递到窗口前。
年长保安看了一眼文件,眉头皱了起来,语气变得公事公办:“律师?劳务纠纷?这个…我们小区的访客记录涉及业主隐私,不能随便给你们看。”
(保安内心:真是律师?麻烦事。钱老板可不是好惹的,别给自己找不自在。)
李玥忍不住插嘴:“师傅,通融一下嘛!我们就查一下记录,又不干别的。这位大姐被欺负得多惨啊,手机都落里面了,我们就是来找证据的!”
(李玥内心:摆什么架子啊!一看就是不想惹事!)
年轻点的保安似乎有点松动,看了看王翠芬憔悴的样子,刚想说什么,被年长保安用眼神制止了。
年长保安:“规定就是规定。没有派出所或者法院的正式调令,我们不能提供。你们真想查,就去申请调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