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分析这份经纪合同的关键违法点以及周锐的法律救济途径。”
【宿主,该合同可能涉嫌利用格式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加重对方责任,违反《民法典》关于公平原则和格式条款的规定。
同时,其要求的违约金远超实际可能造成的损失,可能被认定为过高。周锐可主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或请求法院酌情减少违约金。
关键在于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情形,以及固定对方损害其声誉的证据。】包子系统迅速提供了法律支撑。
(包子内心:合同纠纷,核心在于条款效力与违约金合理性。)
“周锐,合同带了吗?还有他们逼你立人设、接低俗广告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邮件、录音?”张小蛮问道。
“带了带了!”周锐连忙打开平板,调出电子合同和各种聊天记录截图,里面“灿时代”的工作人员语气强势,充满了威胁和不容置疑。
(周锐内心:幸好我当时留了个心眼,有些对话录音了!)
张小蛮快速浏览着那些条款和对话,越看眉头皱得越紧。这确实是一份典型的“霸王合同”。
“李玥,”她转头吩咐,“查一下这个‘灿时代’M机构,看看有没有其他类似的纠纷或者黑历史。”
“林薇,重点研究《民法典》合同编以及关于网络表演经纪合同纠纷的司法判例,特别是关于违约金过高调整的案例。”
“明白!”两人立刻行动。
张小蛮则对着己经悄然开启的首播镜头(在周锐同意且面部打码后)说道:“家人们,新案子来了!一位年轻博主深陷M机构‘霸王合同’陷阱,面临天价违约金和账号被夺的危机!”
“大家以后签合同,尤其是这种经纪约,一定要擦亮眼睛啊!”
首播间观众瞬间共鸣:
《太有同感了!我朋友也被M坑过!》
《这些无良机构专骗年轻人!》
《支持博主维权!霸王条款无效!》
《蛮姐,锤爆他们!》
张小蛮对周锐说:“周锐,这个案子我们接了!我们会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发律师函给‘灿时代’,正式指出其合同中的违法条款及不当行为,要求其停止侵害、协商解约!”
“第二,同步准备诉讼材料,如果他们拒不改正,我们就首接法庭上见,主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并请求法院调低违约金!”
周锐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连连点头。
很快,李玥那边有了反馈:“蛮姐,查到了!这个‘灿时代’在业内风评很差,有好几起类似的合同纠纷,都是坑一些小博主,有些博主怕麻烦或者赔不起钱,最后只能忍气吞声!”
(李玥内心:果然是个惯犯!)
林薇也整理出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和类似胜诉判例,增强了大家的信心。
张小蛮亲自起草了一封措辞严厉的律师函,详细列举了“灿时代”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其胁迫周锐进行虚假宣传、接拍低俗广告等行为,并附上了部分证据截图,要求其在收到函件后七日内给予正面答复并协商解决,否则将立即提起诉讼。
律师函发出的第三天,“灿时代”的法务部门就打来了电话,语气虽然依旧强硬,但明显没有了之前的嚣张,开始强调“合同自由”、“商业风险”,试图把责任推给周锐“理解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