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俑馆前的特大爆炸案
1991年3月20日,临潼县公安局向省市公安机关和附属单位发出了一份通报:
秦俑馆前发生特大爆炸案的情况通报
3月19日中午1时10分左右,秦俑馆附近约300米处的华岳照相部秦代服装照相点,发生特大爆炸案。炸死3人(董××,男,19岁;邢××,女,19岁,两人均为照相点工作人员;另一名王建荣,男,26岁,白水县尧禾镇北草村6组农民),炸伤3人。
临潼县公安局局长王凤学、副局长郝金岗、张发战,以及副政委张忠全等人,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
王建荣自幼丧失父母,婚姻问题迟迟不得解决,生活失去信心,加之对现实生活不满,3月1日就写好了长篇遗书,要一死惊人。
3月19日上午,他提上装有炸药、雷管的皮箱,于当天11时左右赶到秦俑馆附近,在仿造的铜车马上照相时引爆自杀。
同时还在其家中搜出了存放的雷管等罪证。
事隔一天之后的3月21日,《陕西日报》在头版公开报道了这则令人震惊的消息:
临潼县公安机关查清一起爆炸案
本报讯本月19日中午,临潼县境内秦俑馆以东300米处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3人,轻伤3人。省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赶赴现场,指导当地公安机关开展破案,抢救受伤群众,在白水县公安机关的配合下,8小时查清全部案情。
罪犯王建荣,现年26岁,白水县农民,因婚姻问题产生悲观轻生思想,留下遗书,携带爆炸装置,于3月19日中午1时许来到秦俑馆附近的华岳摄影部秦代服装照相点。当工作人员为其拍照时,引发爆炸。除王犯当场炸死外,另两名照相点工作人员也被炸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省公宣)
可以看出,《陕西日报》的这则报道,实则是临潼县公安局所发通报的改写,其内容基本是重复的。但只要仔细对照两篇报道,又不难发现,《陕西日报》在报道中将“在仿造的铜车马上照相”悄悄地隐去了。这绝不是作者的疏忽和遗漏,恰恰是花费了一番苦心才做出了这样的抉择。其目的是为防止读者将仿造的铜车马误为真正的铜车马,而引起不良的社会效果。
但是,作者的这番苦心最终还是没有达到目的。就在爆炸案发生的数日后,当地农民以及西安市众多的市民、游客,还是把假的当作真的流传开来。直到十几天之后,我结束了对秦俑博物馆及考古队的采访,踏上了西安开往北京的列车时,仍有不少乘客还在议论“秦俑馆铜车马被炸”的消息,其活灵活现、令人大惊失色的描绘与叙述,仿佛让听众觉得他们似乎亲眼看见了秦俑馆铜车马被炸的惨象,如此演说使得整个车厢四座皆惊,为之哗然和感叹不已。然而,所有的演讲和宣传者都不过是以讹传讹而已,真正的现场目击者或许正是我呢。
3月19日上午11时40分,我结束了对秦俑馆一位工作人员的采访,像往常一样手提采访包,来到馆外当地群众开办的饭摊前津津有味地吃着兰州拉面和夹馅烧饼。12时30分又来到了一个茶摊前品尝关中的大碗茶,同时,我也想借此和主人闲聊,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和当地习俗。我在秦俑馆采访的每一天中午,几乎都是如此安排。而此时我断然不会意识也不可能意识到,20米开外的不远处,将在40分钟后竟会发生特大爆炸案。
但事实毕竟发生了。
当我捧起大碗茶,准备一饮而尽并向主人告别时,身旁突然响起了一声惊天动地的炸雷,我的身心在雷声的震撼中蓦地颤抖了一下,不等在懵懂中醒过神儿,手捧的大茶碗里已不偏不斜地飞入了半截手指,淋漓的鲜血将大碗茶染成殷红的浆汁。
我抬起头,向爆炸声的中心部位循声望去,只见刚才还完好无损、专供照相使用的“铜车马”随着腾起的硝烟和尘土顷刻化为无数块碎片,在天空中飘**、翻滚。透过浓浓的烟尘,依稀可以看到残肢断臂从树梢和房顶上慢慢滑下,几条身影如同在电影中播放的特技镜头,先是蹦跳起来,再是张扬着双臂缓缓倒下去……
硝烟散尽,人群从四处拥来。“铜车”已**然无存,“铜马”则伤痕累累。令人惨不忍睹而又胆战心惊的是,那从树梢上落下的残肢断臂仍在微微颤动,四周仰躺着十几个被炸伤和惊昏的男女,黄色的土地上涌起黑红的血水。
惊骇、迷惑、恐怖……现场一片混乱。
有清醒者拨开**不安、惊恐不已的人群到附近的派出所拨通了医院和公安机关的电话。几十分钟后,医院的救护车和临潼县公安局的警车相继开来,并迅速投入了各自的营救和侦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