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没看过女性生殖器的请举手。”
因为我在写真书上看到的都只有露毛,没有露出生殖器,所以应该算没看过吧,我就举了手。
干!没想到全班只有我没看过,我想这是不是他们故意要阴我啊。
“喔,小平太配合了,老师还想说,现在资讯那么发达,找不到像你这种纯情小处男了咧。”老师仿佛发现新大陆般调侃我。
干,你又怎么知道我是处男的!
啊,她刚刚有说,她是心理学博士,又是智商185,用看的就知道了。
“那,小平,请你再到前面来。”喔,拜托,又想怎样啦。
“请你念一下,95年7月1日刑法新修正条文施行前的旧法,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喔,称性交者,谓下列性侵入行为:一、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之行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之行为。”
“那老师请问你,你用你的阴茎插入老师的阴道,算不算性交?”
干,我听到这句,鼻血差点就喷出来了。
刚刚摸她胸部的余韵犹在手上,现在她又讲那么猥亵的话;拜托,你用学术的讲法好不好?
是性器进入,不是阴茎插入,这样太猥亵了。
“算啊。”我现在脑中只有性欲,不加思索地只能顺着她的话回答。
“那你如果违反老师的意愿,把阴茎插入老师的阴道,是不是强制性交?”
“是啊。”
“那老师如果违反你的意愿,把阴道套上你的阴茎,算不算强制性交?”
“算,算啊。”
我感到喉咙一阵干渴,不禁吞了几下口水。
她一连串的这些发问,让我感到心痒难耐,阴茎也早就对这位作风开放的天才女老师肃然起敬;幸好我穿紧身牛仔裤,并没有被其他人发现我的生理反应。
“你错了,你违反了罪刑法定主义中的‘禁止类推适用’原则!”老师说着,拿起厚厚一本林老师的刑法通论就往我头上拍了下来。
“啊?”我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般地搔搔我的头,上面那个。
干,为什么我强制干你就是触犯刑法221条强制性交罪,你强制干我就不算强制性交?
“你仔细看。”接着老师做了一件我一直希望她做,却没想到她真的会做的事。
她边说着边转身背向同学们,接着除下了高跟鞋、扯下了丝袜、扭动着腰肢脱下了窄裙!
刚刚下课时间,她已经把上衣穿了回去,但就是上半身是穿戴整齐,下半身却仅剩黑色蕾丝内裤的突兀,才让人更觉得血脉贲张、不可思议。
正当同学发出声声惊呼时,她竟然又扭了扭腰,褪下了下半身仅剩的衣着—黑色蕾丝内裤!
我一时以为我在作梦,毕竟这是只有梦中才会出现的美丽场景。
我又咽了下口水湿润干渴的喉咙,捏了捏我的脸。
“你不是在作梦。”老师竟然猜透我的心意,知道我在测试自己是否在梦境。
“大家不要大惊小怪!”老师转了过来,下半身一丝不挂地面对着全班同学,丝毫没有一丝羞耻的感觉。
“我既然走进教育界,就愿意为了教育做所有的牺牲,我希望大家做任何事也要像老师般充满热情和冲劲。”她一脸正气凛然,一手捧着上半身的衣摆,下半身却一丝不挂,正经地说。
我瞥见最后排那个说如果没有刑法要大胆睡觉,不肯说心中实话的伪君子,他的桌子正在规律地上下轻轻摇动,白痴也知道他在干什么好事。
此时老师竟然大喝一声:“后面那个打手枪的给我出去!”
我被老师吓了一跳,但是比我更惊讶的大有人在—竟然有十几个男同学都几乎跳了起来,我才知道竟然大半的男同学都已经在课桌下偷偷地打着手枪。
“老师是想让大家了解刑法的奥妙,并不是你们电脑里、网路上的写真女星!那些打手枪的都给我去弃选这门课!如果这门课是必修的,就不用来了,反正我也会当掉你们!”她杏眼圆睁,发出不称她冷艳外表的嘶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