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那把琴。
那是一把黑色恶魔尖角双缺角电吉他,琴板上还有朝野自己的签名,每次有演出,朝野总是会弹那一把。
聚光灯下,他拥着琴,容颜忽明忽暗,轮廓俊冷。剧烈狂暴的音乐撕开他的淡漠,疯狂肆意地仿佛燃烧灵魂,袒露火热的内在。
她正是为了那冷淡下的狂热心动。
她虽然只看过两场朝野的演出,但要追人,当然什么都要了解一番在出击。
所以,她要当校乐队的主唱!近水楼台先得月,随后成为站在朝野身边,和他一同到达顶峰享受赞誉的人。
况且……他们一起时的表演效果不是挺好的吗?开学时的表演,她唱歌,朝野弹吉他伴奏,视频发到网上,全是赞誉,她一下子也有了许多粉丝。她当了校乐队主唱,多发练习视频,那岂不是会更火。
粉丝破万?
十万该有吧!
袁蓓蓓贴了亮晶钻的指尖缠绕着发丝,眼中浮现势在必得的神情。
忽的,外面传来脚步声。
“蓓蓓!快看,是朝野……”张茜看到门前走进来熟悉的身影,连忙拉袁蓓蓓。
袁蓓蓓不着痕迹皱了一下眉,嫌张茜动作幅度过大,衬托的她们不够矜持。
表面不显,她没有放下指尖缠绕的头发,只是站好,抬头高兴又不失腼腆的打招呼:
“嗨,朝野。”
朝野脚步在门口顿住。
真的很好看……张茜觉得朝野是她这十几年里见过最帅气的人,是看着就能让人赏心悦目的。
阳光透过窗户照映在他银白色发上。他的轮廓柔和些许,依然深邃冷隽,眸也被光照浅,纤长眼睫根根分明。
身上无袖体恤露出锻炼精壮小臂,后背还背着黑色琴袋。只是静静的站在那,就会有无数人前赴后继的被他吸引着迷。
学校论坛流传了他许多照片,网络评论区叫他老公的人数不胜数,每天夸他的花样都很新,真人比照片好看无数倍。
袁蓓蓓长得也很漂亮。
张茜是真的觉得袁蓓蓓和朝野站在一起时,特别是现在夕阳的教室,宛如电影般梦幻。这种磕cp的感觉太梦幻了……
但是慢慢,她就有些觉得不对劲起来。
男主角,不,朝野皱起了眉,昂首时唇线紧抿,冷淡的不近人情,近乎于一种嘲讽。
他说:“你来做什么?”
目光是对准袁蓓蓓的。
袁蓓蓓脸色有些不好,怯生生道:“我是来应聘主唱的……”
“主唱?”朝野漫不经心耻笑一声,眼瞳深处晃动着难言的晦暗。
他之所以对这个人有印象,迎新晚会时,学生会临时塞进来袁蓓蓓,改变了他们既定演出,当时是新来的鼓手宋小川也力荐,他才点头同意了。
无聊的搭话。
甜到发腻的歌曲。
随时出现的镜头。
只是他不在乎那场演出了,看在宋小川面子上才忍了过去,配合她表演了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