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聂孝云当初留给宋明华进京赶考落第的宅院,环境清幽,风水极佳,宋明华入仕之后便长住翰林苑侍读副殿,很少回来,以至于洒扫完院落之后依然有些荒芜孤凉之感。
“谁带她带这里来的?”宋明华话里隐隐有些怒气。
丫鬟惊讶:“不是您让她进门的吗?这位小姐一个月前来到这里,手里拿着您亲笔书信的安置,我们……便将她安置下来了,只是最近学士公务繁忙,那位小姐也让我们不要过多打扰,这才……”
亲笔书信?宋明华荒谬又好笑地眯起眼睛:“找出来给我看看?”
见她面色不对,丫鬟吓得丢了扫帚就去找东西,园里采买食材回来的小厮也被宋明华吓得不敢说话,帮着那丫鬟开始翻箱倒柜。
“这……这里……”率先找到书信的小厮颤巍巍将信捧送到宋明华身前:“学士您看看,小的们眼拙,不知道哪里搞错了……”
宋明华接过那被揉的有点发皱的纸张,展开之时,果见几行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字迹落在纸上,与她本人亲笔无异,不仅如此,这信用词委婉,语气温和,颇有让人亲厚待之的意思。
宋明华气得发笑,一把丢开这信,昂首阔步走出拱门,对着桃花谷外万千结了霜的桃树恨声道:“陈文荷……你又耍我!”
一屋之隔,欧阳茉从枕下取出陈文荷当日丢给她的那把匕首,细致地描摹着是上面冰冷精细的雕刻纹路。
欧阳雍身死,男丁全数斩首,族内女眷则被贩卖成女奴,光禄寺少卿一夕之间家破人亡,只留下畏罪潜逃寻不到踪迹的她。
这些天以来,浪迹于各府州村落,却从来没有任何地方是她的容身之所,通缉上的人始终有她一个,地痞流氓、贼窝虎穴,一切曾经难以得见的,都在这流亡生活里看尽了。
想过死,对着冷冰冰的湖水却无法狠下心,既然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也是活,刀剑舔血也是活,她选后者。
推开房门,深吸一口清新冷冽的空气,欧阳茉眉宇舒展,语气轻快道:“柳叶,今天咱们去看看腊梅,应该快开了。”
说罢,面前出现的却不是欧阳茉熟悉的圆脸小丫鬟,来人俊美的脸微微抬起,面无半点笑意,眸光冷得骇人。
欧阳茉顿时僵住,就连呼吸都静止,她望向宋明华的目光,胆怯之中带着几分奇异的热烈,心跳急促上升,不知是因为恐惧还是激动。
“胆子倒是变大了很多,”宋明华冷笑一声,右手高高执起那封书信:“谁这么好心送你的保命符?”
“此乃学士所赠,”欧阳茉凝视她半晌,移开目光:“承蒙学士不弃,救我于水火之中,茉不敢忘此恩情,幸得学士垂怜,如今身份低微,不敢将昔日海誓山盟当做真话,愿为侍妾常伴学士左右。”
胡搅蛮缠,自说自话,宋明华淡淡道:“你真的以为我不会杀你吗?”
欧阳茉肩膀颤了颤。
雨夜之中,宋明华与陈文荷那两张宛如恶鬼的脸还徘徊在脑海中,这对师姐妹骨子里是一般恶毒,关在漆黑一片的小地方,她被迫捅了文连祁不知道多少刀,直到那人成了一只破血袋子,倒在地上没了气息。
陈文荷是骗她的,什么杀掉文连祁就放走她,她分明死路一条,那外头根本无人看守,只剩她和同样深信不疑的文连祁自相残杀。
若是个寻常的官家小姐,稍微有那么一点骨气,被人算计至此,早就随父母而去愤然投江,后人谈及时说不定又是一番欣赏赞美。
可欧阳茉不同,她怕死怕的坦坦荡荡,荫庇来自谁并不重要,她偶然从流亡的家丁手里得到这书信时没有深究,只道这是个绝佳的机会,让她多活一日也是好的。
那些报复的心思在听见陛下盛怒之下抄了文家满门就彻底熄灭,她偷偷去看过,文府被拆得七零八落换了主人,听说仵作带回了文世修和文连紫被野狼啃食的尸骨。
每每联想到不可一世的文连紫已经在绝望中被啃的只剩一副白森森骨架,欧阳茉便不受控制地四肢乱颤,从噩梦中醒来。
是文荷做的,一定是,跟她作对便是这样的下场。
懦弱的本性让她对仇恨低头,从心底里她有些瞧不上自己,可更多时候却为这苟且偷生的生活窃喜——不管如何,她又讨到了衣食无忧、住在大宅子里侍女成群的日子,哪怕绝不会有多久。
现在,她也会为了自己全力争取。
扑通一声跪在宋明华面前,欧阳茉眼角红红的拉住她下摆:“学士可以杀我,却不能赶我走!”
天生洁癖的宋明华明显不悦起来,见她眉心紧拧,一向很会看人脸色的欧阳茉飞速放手,只含泪把头磕地砰砰响:“学士曾经说过让我跟你走,我既答应了,便是生死相随……即便,即便学士丢下我一次也会跟上来,真的要死,我只愿——死在学士手里!”
在宋明华阴晴不定的眼神中,欧阳茉胆战心惊地低着头,知道自己在自寻死路,可心中还是忍不住有一点点期望——期望宋明华与陈文荷有那么一点不一样,哪怕只是一丝,她也有活下去的机会。
可怕的现实就是如此,欧阳茉赌对了,不过与其说是如此,不如说陈文荷太懂得如何给宋明华添乱。
“滚回屋子里,”宋明华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没有我的允许,不许踏出忱雪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