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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2页)

我也不是本家的人。

我对这所城市没有眷恋,对我来说这些高楼大厦水泥钢筋,不过是花天酒地的富二代声色犬马的游乐园,于是我在登机时没有依依不舍,只是极其轻微地偏了下头,遥望高高伫立的国旗。

国旗在空中飘荡,卷在旗杆上,五颗星星已经看不见。今天的京鸿刮起寒风,凛冽刺骨。

我哥跟在我身后,轻轻摸了摸我的头。

我突然懂得什么叫做游子身上衣,虽然我并没有慈母,但是我有哥哥。

——————

落地伦敦已经是次日中午,伦敦依旧在没完没了地下雨,冬天的英国很冷,我拢了拢围巾,把自己裹的像球。

卜千秋不愧是传奇人物,他已经打点好一切,知道我喜静,于是专门给我搞了套距离学校不远的独栋小洋楼,上下两层带个小花园,这栋房子在我眼里幻化成数不清的人民币,我一阵肉疼。

怎么说也是自己挣的钱,我哥简直不把钱当钱,这就是成功人士的“视金钱如粪土”吗?那么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成功。

小房子距离一个教堂不远,在窗前驻足能看到不远处尖尖的塔顶,笔直地指向天空。

我的学校不在繁华的地方,房子也相当僻静,用姜灵韵的话来说英国就是“令人抑郁的国家,只有更怪的人才受得了”。

对了,姜灵韵,她只留下要去美国读书的音讯,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扭头问向卜千秋:“哥,姜家姐弟在美国过的怎么样?”

“他们应该是去纽约了,过的好着呢,怎么自己不去问?你们闹别扭了?”

我扬扬手机:“刚才在市中心信号有两格,现在信号栏显示sos,以后我们漂流瓶联系。”

他看着手机上对我们求救的信号,无言以对。

这间小屋是温馨的田园暖色调,看着就让人心情很好,现在是春冬交际之时,花园的玫瑰已经凋谢,黄水仙渐渐舒展枝叶,坐在写字台前正好可以眺望教堂的彩色玻璃窗、天空上飘飘的云彩以及邻居照料打理得很好的小花圃。

我哥临走前给我来了个浪漫的告别吻,我差点喘不过气来,邻居碰巧看到,笑的很和蔼。

余光看到邻居时,我的脸大概红成了猪肝色。

邻居是个英国老太太,自己一个人住在这————噢,还有只白猫,她是个温和慈祥的人,待我们结束那个吻后笑着用一口英音问我们是哪国人,我差点没听懂,幸好我哥在,他整了整领口,从容不迫地回答:“我们是中国人,她是我女朋友。”

他讲英文很好听,听到“girlfriend”时我一激灵,赶忙“yesyes”,老太太笑的更开心了,询问我们是否是来留学的,我哥彬彬有礼地点头,表明他要回国,邀请老太太偶尔来我这里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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