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当年刘正杰审理此案时,任露娘自是不肯承认参与了附逆,毕竟普通的打家劫舍和附逆之罪,所要受的刑罚,可谓是天壤之别,刘正杰为了早日结案,不免用了些非常手段,总算逼任露娘画押认了罪。事后,刘正杰也曾经把卷宗拿给顾廷烨看过,以备不时之需,但顾廷烨从来没把任露娘当回事,更没有预料到有朝一日刘正杰也可能翻船,故并未认真看那份卷宗。
等到任老汉把刘正杰告上公堂时,顾廷烨才又想起那份卷宗,无奈为时已晚,这份卷宗早已到了包大人手上。
包大人凭这份卷宗认为,侯府下人必然说了假话,做了伪证。
与此同时,奉命开棺验尸的方仵作也有了重大发现。任露娘的尸体虽然早已化作一堆白骨,但这具白骨十根手指全部被夹断,膝盖以下的腿骨也被打断,显然生前受到了惨无人道的刑罚。
包大人立即提审了当年共同审案的官差,在铁的物证面前和包大人三口铡刀的威慑下,官差终于承认了当年刑讯逼供的事实:任露娘一开始从未承认参与谋逆案,也从未承认小秦氏参与了谋逆案,是刘正杰下令用残忍的刑罚逼任露娘认罪画押。
此时,虽然包拯已经掌握了任露娘案的卷宗和官差的口供两项重要证据,但这些证据仍不足以给刘正杰和顾廷烨定罪,包大人认为,此案的关键还在于侯府的下人,侯府下人能冒着伪证罪的风险包庇顾廷烨,无非是因为“威逼利诱”四个字,因此指派了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展昭公孙策等人,详细调查侯府下人们这些年来的经历过往。
经过调查,包拯惊讶地发现,两个残疾丫鬟竟然是不久之前才被买回侯府的。原来,当年京城叛乱以后,这两个丫鬟就被侯府卖到了北方苦寒之地,直到近期,侯府的绿枝突然去了一趟北方,出钱把她俩赎了回来,与她们一并被买入侯府的,还有她们留在京城的家人。
两个丫鬟的家人本是良籍,怎么也不肯卖身为奴,但绿枝出了高于市价几倍的价钱,并承诺他们入府以后,能领一个肥缺,他们才答应签了卖身契。他们入侯府以后,绿枝也如承诺的一般,给了他们一份好差事。如今他们虽为奴为婢,但吃穿用度,比侯府外头的良民还要强不少。
包拯了解此事后,内心逐渐有了成算,又一次提审了这两个丫鬟,包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铁的证据面前,两个丫鬟的心理防线终于逐渐被攻破。
眼看万事俱备,包拯又一次开堂提审了盛明兰。
“顾盛氏,本府业已查明,这两个丫鬟在残疾之后,侯府不但不多加照拂,反而将她们发卖到了北方苦寒之地,你作何解释?”
盛明兰没想到包拯已经调查到了这个地步,依然强作镇定辩解道:“包大人此言差矣,正是因为她们身受重伤,我担心她们伤口腐烂,危及生命,才把她们送到苦寒之地慢慢养伤。待养好伤口再接回来,不信的话,包大人可以问堂上的仵作。”
方仵作虽然内心深恨盛明兰,但他谨记包大人上次的教诲,决不再把个人恩怨带到公堂上来,因此老老实实地答道:“受刀伤之人,若是天气炎热,极易伤口腐烂,浑身高热而亡。而把病人放到寒冷的地方,确实可以防止伤口腐烂。”
明兰又道:“我虽让她们暂时呆在苦寒之地,但并未对她们坐视不理,这些年来,我经常委托我嫂子邵氏以侯府的名义给她们送钱送物,以保她们衣食无忧,这些,北地的人都可以作证。”
“你!”听到盛明兰如此颠倒黑白,邵氏几乎要破口大骂,“启禀大人,我这些年是给小芳小卉她们送过一些钱物,但都是我出于愧疚和同情自己出的,并不是盛明兰让我给的!我也没拿过她盛明兰一分钱?”
明兰马上反驳道:“我竟不知哪里得罪了嫂嫂,嫂嫂宁可在公堂上睁眼说瞎话也要诬陷于我。当年我给嫂嫂的银钱,侯府账本可是一笔一笔记得清清楚楚,如果嫂嫂不认,我可以现在就命人去取来账本对质!”
“肃静。公堂之上,岂容你们吵架!”包大人喝止了越吵越凶的二人,继续问道:“本府经过调查,还发现,前段时间,侯府买入了大量仆人,并对府中人事进行了大规模调动。其中就有这小芳和小卉以及她们的家人,你又作何解释呢?”
“我堂堂侯府,买进卖出几个下人,调动一下人事,乃是常事,难不成,京城每一家买人卖人都要和官府报备不成?”明兰继续强词夺理。
包大人突然冷笑:“你侯府买进卖出,自是不需要向官府报备,但你侯府的人监守自盗,盗取侯府财物,本府可不能坐视不理。来人啊,带人犯上堂!”
王朝马汉用铁链拖着一个蓬头垢面的人上了公堂,明兰定睛一看,竟觉得此人有点眼熟,仔细一想,他不是小卉的哥哥吗?如今正在侯府的一个肥缺上当管事。
只听包大人道:“前些时日,京中当铺收到不少名贵绫罗绸缎,当铺老板怀疑是上进的贡品,因此悄悄报告了本府,本府经过调查,发现这些绸缎正是从宁远侯府流出。今日本府便派人守在当铺门口,来了一个人赃并获。顾盛氏,这些绸缎,是否是此人从你府中盗取?如果此人真是监守自盗,本府一定严惩不贷!”
小卉的哥哥却“扑通”一声跪下了:“冤枉啊包大人!我没有监守自盗!那些绸缎,都是大娘子命我去典当的!不信你问大娘子!”